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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的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6:35:43  浏览:828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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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的函

农业部


转发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农机化厅(委、局、办),有关直属单位: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国经贸厅投资[2002]148号),要求有关单位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以下简称“导向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将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相关专题的导向计划,于12月10日前报我部发展计划司。组织编报导向计划时要注意与当地经贸委做好衔接工作。

附件: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文件



国经贸厅投资[2002]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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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第三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委(行业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全国经贸工作会议和全国技术改造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针对当前重点行业结构调整的突出问题,我委决定组织编制第三批以“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重点产品和技术结构”(以下简称“双高一优”)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导向计划。“双高一优”计划内容是近期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的重点,其项目导向计划是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并为明年国债技术改造提供基础和储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制第三批“双高一优”项目导向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把技术改造与企业改革、改组、加强管理紧密结合,支持企业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推进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的实施,体现生产力布局调整的要求,引导全社会的投资方向,实现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一批优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标。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种、质量、效益”和扩大出口为主题,加大市场急需产品的技术改造力度,优化产品结构,使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延伸,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档次,推进产业升级,同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积极支持重大装备制造本地化,提高国内装备工业水平。

(三)突出重点,择优扶强。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和优势企业的改造,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这些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带动和促进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积极支持流通现代化的改造。

(四)把技术改造作为支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企业间的联合与重组,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支持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视和加强对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领域的技术改造。同时,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力度。

三、申报要求

各地经贸委和有关部门、企业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次“双高一优”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首先,要全面检查第一、二批“双高一优”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书面报告送我委;其次,对今年申报的项目要切实把关,在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三)。其中,流通现代化专题中的商业企业项目地方经贸委(经委)要与有关地方商委(行业办)充分沟通,统一由经贸委(经委)上报。

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委。同时,地方项目,各地经贸委要通过全国投资管理信息网络报送电子文件;中央直属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通过光盘或软磁盘报送电子文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02年11月20日。



附件:一、第三批“双高一优”专题内容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第三批“双高一优”专题内容

一、冶金节能节水及环保

二、多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

三、油品及乙烯后续产品升级改造

四、农药、精细化工产品及硝酸铵改性

五、重大技术装备

六、农业机械和基础机械

七、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八、企业信息化

九、通信与网络产品及新型电子元器件

十、关键纸种及纸浆

十一、农副产品深加工

十二、煤矿采掘机械化与洁净煤生产应用及安全系统改造

十三、新型干法水泥及新型建材

十四、流通现代化

十五、新药产业化及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改造

十六、电力节水节能与环保

十七、其他(高附加值机电轻纺产品出口、地方比较优势项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新能源)



冶金节能节水及环保



改造内容:针对冶金行业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耗水量大等问题,采用新型节能降耗技术,推进清洁化生产,支持企业实施富氧喷煤、高炉余压发电、干熄焦、转炉高炉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蓄热式加热、节水技术改造。

改造目标:改造后,重点钢铁企业高炉喷煤量达到吨铁180千克,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基本配备余压发电装置,50吨以上转炉煤气回收达到吨钢90立方米以上,干熄焦达到30%左右,促进干熄焦设备的国产化,吨钢一次耗新水量降到16立方米以下,实现能源有效利用,减少污染,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与环境协调发展。



多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



改造内容:针对化纤行业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水平低、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产品档次低、高性能化纤依赖进口,粘胶、腈纶等产品生产能耗高、污染大、企业竞争力差等问题,重点发展高仿真、高档面料所需的各类高性能、差别化纤维,产业用各类功能性高性能纤维等。结合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相关企业改造重组。

改造目标:改造后,产品适应高档纺织面料产业、装饰和高科技领域对高性能化纤多品种、多样化的需求,功能性纤维比例由3%提高到6.5%,化纤产品差别化率由20%提高到40%以上,具备两种以上功能的复合型化纤产品比例由10%提高到30%,同时降低消耗,治理污染。



油品及乙烯后续产品升级改造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成品油质量不高、乙烯后续产品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问题,重点支持采用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硫磺回收等技术,增建催化汽油选择加氢、渣油加氢脱硫、柴油加氢精制、硫磺回收装置等配套设施,增产高指标环保型清洁汽油、柴油,提高汽、柴油质量;采用先进的大型高效裂解炉、高效换热和分离器及催化蒸馏等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乙烯装置,提高乙烯收率,降低能耗、物耗,增加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专用树脂生产能力,增产国内急需的聚酯专用料、差别化纤维及主要配套原料。

改造目标:改造后,达到城市清洁燃料质量要求的汽油和柴油的年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清洁汽油的比例由18%提高到34%左右,其中达到欧洲2号排放标准的比例由6%上升到11%左右;清洁柴油的比例由80%提高到85%左右,其中达到欧洲2号排放标准的比例由19%上升到24%左右。提高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等专用料的国内自给率;增加聚酯专用料、差别化纤维及配套原料的有效供给。



农药、精细化工产品及硝酸铵改性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中、高毒农药比例较高,化工产品精细化率较低,新技术、新品种产业化困难,以及硝酸铵即将纳入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生产成本大幅提高的问题,支持采用国内自行开发的技术,增加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新品种的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安全性,增强优势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对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专用精细化工产品及国内市场缺口大、主要依赖进口的精细化工产品进行重点改造,提高现有产品档次和加工深度,淘汰、改造现有不合理的工艺、原料路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增建复合肥生产装置,将硝酸铵转化为不具有爆炸特性的复合肥,主要是硝基氮磷钾和硝磷铵复合肥等产品。

改造目标:改造后,每年增加新型杀虫剂生产能力18600吨,新型除草剂生产能力5870吨,新型杀菌剂生产能力2300吨,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占农药总产量的比重增加6%,加快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淘汰步伐;新增丙酸、食用磷酸、泛酸钙等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产品,主要品种基本满足国内需求,新增专用精细化工产品,主要是有机硅及深加工产品、钛白粉、高纯环氧树脂等,扭转部分专用精细化工产品及其原料长期依赖进口的状况;有条件的硝酸铵生产企业全部转产复合肥,新增复合肥520万吨。



重大技术装备



改造内容:针对重大装备技术开发手段和成套能力相对落后的问题,强化和完善产品的技术创新条件,提高开发能力,充实关键加工设备,重点支持大型先进的发电和输变电装备;为冶金工业配套的连铸连轧设备、干熄焦设备、高炉余热余压回收装置、炉外精炼设备、大型轧辊等;为大型石油化工装备配套的透平机械、特殊泵、阀类、换热器等;为新型水泥设备配套的磨齿机、控制系统等;大型工程机械和高等级路面施工机械、路面维修机械等;为大型环保工程配套的水处理、水净化设备、膜处理设备、脱硫及烟气处理回收设备等。

改造目标:通过技术改造,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增加品种,提高可靠性,为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装备;适应电力、冶金、石化、交通、造纸、建材等国家重点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挖潜、节能改造的需要。



农业机械和基础机械



改造内容:针对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和关键基础件品种少、技术水平低的问题,结合组织结构和生产工艺的调整,通过增加产品开发、试验测试和加工手段,重点改造农作物种植、收获及加工机械、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饲料加工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设施农业装备和保护性耕作机具等;促进数控机床及其关键配套件上品种、上档次、上质量,向多轴化、复合化、智能化、环保型发展,实现数控机床的高速、高精和高效,提高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基础件重点改造国民经济发展急需和为重大成套设备配套用的轴承、液压件、气动元件、高强度紧固件、精密模具等。仪器仪表围绕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和检测、科学研究的需要,重点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智能化仪表、医疗器械的开发和生产条件,同时支持量大面广的产品提高可靠性。

改造目标:改造后,提高种植收获机械及加工机械质量和产品水平;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和饲料加工设备生产满足市场需要;增加节水灌溉设备、设施农业装备和保护性耕作机具的品种、提高其性能,提高我国的农业机械产品和工艺水平。数控机床国内市场占有率按产值计达50%,促进功能部件产业化,并逐步扩大对外出口;轴承、液压、气动元件等重点基础件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大型工程自控系统仪表和科学测试仪器提高产品可靠性,国产产品市场占有率达60%。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改造内容:针对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竞争力差的问题,重点发展低污染、节能新型发动机和有竞争优势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增强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中重型车及专用车、经济型轿车、中高档大中型客车性能和制造水平。增强重点骨干企业产品开发能力。

改造目标:改造后,新型轿车投产时国产化率达到40%以上,发动机尾气排放达到欧洲2号排放标准以上,整车产品性能达到国家对汽车节能、环保、安全的要求。结合调整重组,提高一汽、东风、上海三大汽车集团和一批优势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信息化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低,应用层次不高等问题,在国债专项安排的基础上,继续选择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包含冶金、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纺织、轻工、运输、电子、建材、医药等行业)进行信息化的改造,以及为企业信息化服务的软件骨干企业的改造。

改造目标:改造后,使大型企业集团实现网络化、数字化环境;基本实现研发、生产、财务和客户管理、营销等各环节的信息化整合,实现企业内部的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决策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为实现企业间电子商务(BtoB)创造条件。



通信与网络产品及新型电子元器件



改造内容:针对通信与网络产品、电子基础产品技术落后,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不高,企业竞争力不强,国内有效供应不足等突出问题,在国债专项安排的基础上,选择国内市场需求量大且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的中高档综合接入网设备、光纤传输设备、通信终端产品、新型计算机外部设备、网络产品及相关软件等产品进行改造;继续选择国内市场需求量大、且易形成规模化生产的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片式元件、厚膜电路、高频频率器件、光电器件、显示器件、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电子材料以及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进行改造。

改造目标:改造后,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信设备与网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加国内有效供给;促使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产品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增加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国内有效供给。



关键纸种及纸浆



改造内容:针对国内造纸原料、纸浆及关键纸种有效供给不足、原料结构不合理、装备落后及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选择骨干造纸企业,加强纸浆和关键纸种的改造,同时加大对节水及环保治理的力度。

改造目标:改造后,调整骨干造纸企业的原料结构,增加造纸原料、纸浆及关键纸种的国内有效供给,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增强我国造纸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农副产品深加工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农产品加工程度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在国债专项安排的基础上,本次改造结合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选择行业骨干企业,重点支持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大豆、油菜等油料作物及规模制糖、畜牧产品、水产品、乳制品、果蔬产品等主要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改造。

改造目标:改造后,形成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保鲜、存储、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水平,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促进农副产品的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煤矿采掘机械化与洁净煤生产应用及安全系统改造



改造内容:针对重点煤矿采掘机械化装备落后,安全监控系统不健全,煤炭洗选产品结构不合理、煤矸石固体污染严重等问题,重点支持主要产煤地区、煤炭出口基地和西部开发地区的大中型煤矿,采用综采综掘、电液控制等先进技术,实施煤矿采掘、运输等系统的高效机械化改造;支持主要产煤地区、煤炭出口基地和稀缺煤种矿区的大中型煤矿,采用先进的洗选加工和清洁燃烧技术,实施以煤炭洗选、配煤和坑口劣质煤发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鼓励资源和市场条件好的企业,发展水煤浆、型煤等洁净煤技术;重点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或企业集团,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实施煤矿通风、瓦斯治理、防尘、灭火、治水等安全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配套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改造目标:改造后,原煤生产工效达到每工10吨以上;洗精煤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市场标准;坑口综合利用电厂达到消化劣质煤、实现矿区和矿城集中供热目标;煤矿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配套,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健全。



新型干法水泥及新型建材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水泥行业和新型建材产品结构不合理、能耗高、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差、产品品种少、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在总量调控的前提下,采用预分解窑先进技术,支持日产2000吨及以上规模、具有矿山资源优势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同时等量淘汰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落后小水泥生产能力;支持以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或燃料,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建材产品的改造。

改造目标:改造后,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水泥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吨熟料耗标煤110千克,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100千瓦时,粉尘排放全部达标,水泥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得到提高;新型建材比重明显提高,成本降低,部分产品技术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节土、节能、节水、环保和产品多样化,提高行业的工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



流通现代化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流通企业连锁比例低,流通环节上难于保证“菜篮子”商品及药品的安全性,物流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重点安排连锁经营、“三绿工程”(绿色市场、绿色加工生产线、绿色通道)、现代物流等方面的改造,支持连锁企业改造商品采购、库存、配送、销售信息等方面的管理系统,促进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支持“菜篮子”商品企业完善加工、流通、检验检测和市场流通设施。支持现代物流利用信息技术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改造,提升物流管理、经营、设施和装备的技术水平。

改造目标:改造后,在流通环节上提高“菜篮子”商品和药品的安全性;使连锁商业企业的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现代物流骨干企业,降低流通环节的成本,提高企业整体效率,逐步提高我国工业企业利用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比重。



新药产业化及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改造



改造内容:针对我国药品和原料药新产品少、更新换代慢的问题,重点支持一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业化项目,采用现代生物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微囊技术,结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改造,实现新药产业化,提高中药产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

改造目标:改造后,使一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市场前景好的新药实现产业化,同时配套进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改造,保证药品质量。提高国家重点中药保护品种的工艺技术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现代化,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缩小与国际天然药物的差距,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电力节水节能与环保



改造内容:针对电力行业耗水量大、能耗高、污染严重等问题,重点支持水资源短缺地区、中西部地区以及高硫煤地区的电力企业,采用空冷、循环水高浓缩倍率、干除灰、烟气脱硫、循环流化床锅炉等先进技术,实施电厂综合节水改造;结合关停淘汰小机组和城市集中供热,实施电厂节能与环保改造;鼓励条件适宜的地区,发展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采用洁净煤技术实施燃油机组煤代油改造。

改造目标:改造后,电厂循环水浓缩倍率由1:2.5提高到1:3.5,循环冷却水每千瓦时损耗由6千克降低到4千克;电厂脱硫降尘效率达到95%以上。



其他



(一)高附加值机电轻纺产品出口

改造内容:针对机电轻纺产品出口附加值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重点支持:(1)机械产品出口。重点是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和成套装备扩大出口规模。(2)电子产品出口。围绕已形成出口批量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字程控交换机、基站系统、电子元器件等产品进行改造。(3)轻纺产品出口。选择出口创汇的骨干企业,重点改造家电、皮革、陶瓷、高档纱线、面料等产品。

改造目标:改造后,提高机电、轻纺出口产品的质量、品种、档次和附加值,加强环保治理,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具有传统特色出口产品的企业。

(二)地方比较优势项目

改造内容:利用地方独特资源、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前提下,选择上述专题未包括但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行业排名前3名(改造与重组相结合的重大项目可放宽到前6名)的企业,支持其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带动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

改造目标:改造后,使一批地方重点企业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增强实力,成为当地经济发展龙头,利税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新能源

改造内容:针对水污染和垃圾污染严重、海水利用水平低等问题,支持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海水利用;针对报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轮胎带来的严重污染问题,支持建设集中拆解、处理、回收利用基地;针对新能源成本高、竞争力弱、推广难等问题,支持600千瓦及以上国产化风力发电场建设、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电池骨干企业改造、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利用工农业有机废水。

改造目标:改造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新增海水及苦咸水利用量达到50亿立方米,国家重点工业企业全部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初步建立起废家电、电子产品和报废汽车、废轮胎拆解利用基地,回收拆解废家电和废弃电子产品1000万台;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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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等


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



  教财[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改委、财政厅(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计划局、财务局:

  从今年春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在西部地区和中部试点地区全面实施。这项改革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农村学生家长的欢迎。但是,在国家实行“两免一补”的同时,一些学校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较为严重,如不坚决制止,将使中央的惠民政策大打折扣。为此,现将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的地区

  (一)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作业本费按原“一费制”规定的标准收取。如需要购买练习册等,应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

  3.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前,如学校经费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收取一些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住宿费标准要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要在当地老百姓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4.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学校可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

  (二)取消规定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合理开支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1.除以上规定的费用外,学校其它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

  2.在教科书之外必须让学生接受教育且免费提供有困难的专项读本、教学参考必需的教辅材料,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需要少量购买,存放在图书馆(室),供学生借阅,轮流使用,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不得要求学生人手一册。

  3.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三)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

  1.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

  2.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二、暂时未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

  要严格执行现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向学生乱收费的重要性,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校长、教师的职业行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给学生家长发收费明白卡,列出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上述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地要对本地区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废止。要组织力量对每一所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仍然违规收费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情况存在。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六年七月六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3号(关于启用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3号(关于启用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

总署公告〔2010〕53号


    为方便企业及社会公众办理、查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提高审核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效率,海关总署近期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的“系统”已于近期启用(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ipr/recordation)。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系统”扩大了申请人自行维护备案信息的权限,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系统”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增加或删除合法使用人名单,不需要向海关总署递交纸面申请;申请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及备案续展的,仍应当通过“系统”向海关总署传输备案申请及备案续展申请的电子数据,并将电子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后,随同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邮寄至海关总署;申请人申请办理变更备案申请人、变更备案代理人、注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直接向海关总署提交规定格式的纸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不需通过“系统”传输电子数据。

二、备案申请人已经通过原“系统”向海关总署传输备案申请的电子数据的,可以在2010年9月1日前继续使用原“系统”生成的纸面申请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自2010年9月1日起,海关总署不再接受使用原“系统”生成的纸面申请。

三、自2010年9月1日起,海关总署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备案的决定,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不再向申请人发出纸面通知。申请人可以通过登陆“系统”查询海关总署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变更备案申请人申请书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附件:1.变更备案申请人申请书.doc
2.变更备案代理人申请书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2.变更备案代理人申请书.doc
3.注销备案申请书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3.注销备案申请书.doc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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