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9:10:40  浏览:95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一〔1997〕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对厦门国际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为各航空公司提供的航空配餐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1998年3月6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北京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暂行办法

北京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暂行办法


北京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暂行办法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北京地区发明专利拥有量,促进技术创新和首都经济发展,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是指纳入市财政预算,用于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专项费用。
第二条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的资助对象为:北京地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的资助范围为2002年1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申请发明专利发生的申请费、代理费;发明专利实审费待进入实质审查后发放。
第五条 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先进,具有较高的创新性;
2、属于国家及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和行业;
3、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第六条 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发放标准:
1、发明专利申请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代理费每件资助1000元。
第七条 凡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填写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并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专利申请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3、专利代理机构收取专利代理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
5、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人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6、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以上材料经核对盖章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第八条 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专利申请资助手续;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须由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专利申请资助手续。
第九条 凡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如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已发放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金全部收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本暂行办法的有效期为200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北京市2000年度专利申请费资助暂行办法》暂停执行。



化工建设项目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办法

化工部


化工建设项目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办法
化工部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环境评价单位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环境评价工作水平,鼓励和调动环境评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编制高质量的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扩大知名度,便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环境评价单位,并配合对环境评价单位的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化工建设项目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的范围为已经审批的大中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三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化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工作的最高荣誉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附设“化工建设项目优秀评价工作奖”(以下简称“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
第四条 “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是为奖励在评价标准,监测、测试、分析方法,预测、评价方法等环境评价基础技术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单位而设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的单项奖。

二、评奖标准
第五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奖标准是:
获一等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国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中具有领先水平,并有所创新和开拓性。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是工作非常复杂,难度非常大,并首先在国内应用了先进的环境评价方法,对解决环境评价工作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提高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质量,起到
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和示范作用。
获二等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达到国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的先进水平,并在环境评价工作中的某个方面有所创新、具有开拓性,环境评价方法较先进。
获三等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达到国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的较先进水平,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六条 “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的评奖标准是:
1.在类比调查、物料衡算、资料分析研究及现场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的污染源和防治措施的软件系统,具有准确、实用和广泛的应用价值。
2.研究、开发的预测评价数学模式和物理模型,具有科学、实用价值,有着广泛的应用价值。
3.在环境评价方法方面解决了一些技术难题,研究、开发的监测、分析方法和事故风险评价、生态、人体健康、经济损益分析等评价方法,科学、实用,具有应用价值。

三、评奖程序与管理
第七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工作由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评价单位向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化工建设项目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并附上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环评大纲)一本及专家评审意见、审批意见。申报“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填写《化工建设项
目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
第九条 申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是本单位作为总承担单位负责编制完成的。
环境评价单位可以申请几项环境影响报告书参加评选。
第十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报应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经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环境保护部门按评奖标准预审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选由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组织成立“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评委按照评奖标准原则和《评奖内容》(见附件三)进行,对参加评选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评奖的推荐意见。
“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由评委会按照评奖标准确定。
第十二条 为了确保评奖质量,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评选委员会可根据评选情况,决定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个数,包括决定不设一等奖或减少二、三等奖的获奖个数。
第十三条 评选委员会评委,不代表本工作单位,只对评选委员会负责。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评委不参加本单位申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选。

四、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 获得“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的环境评价单位和主要参加人员(前五名),由化学工业部分别授予奖状(注明协作单位)和证书,奖状只授予获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承担单位,并在《中国化工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五条 获奖的环境评价单位,应根据参加环境评价工作人员做出贡献的大小,发放不同等级的一次性奖金,奖金由本单位列支,并将主要人员(获得奖励证书的人员)的成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在“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的申报、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获奖的,要撤销荣誉称号、收回奖状和证书,并登报批评。
第十七条 获得“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凡是由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问题,造成项目投产后出现重大环境问题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状和证书。

五、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化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 化工建设项目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申报表(略)附件二: 化工建设项目优秀环境评价工作奖申报表(略)附件三: 评奖内容(略)



1994年2月16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