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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1:34:42  浏览:91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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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文件

国经贸厅运行[2002]1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

  灭鼠药剂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为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经营管理,整顿鼠药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对非法制售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现将经核准定点并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以下简称“两证”)的鼠药生产企业及其产品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毒鼠强、毒鼠硅等剧毒鼠药,以及用这些剧毒鼠药加工各种制剂。

  二、鼠药生产、加工必须核准定点;其原药及各种制剂产品必须取得“两证”。

  三、未经核准定点的企业以及未取得“两证”的鼠药产品,均属非法生产,应依法予以取缔。

  四、现有合法鼠药生产企业,不得超范围生产、经营。并要加强生产、包装、贮存、运输等各环节管理,特别是加强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经营资质范围,禁止非法买卖鼠药,防止各种剧毒鼠药违规流入市场。

  附件:全国鼠药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鼠药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

省份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类型 批准日期 有效期 备注
北京 北京昌化精细化工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3-01 2003-03-01  
北京市朝阳利华鼠药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年换发证书未同意
北京市隆华新业卫生杀虫剂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5-01 2003-05-01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0.01%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10-01 2003-10-01   
0.0375%杀鼠迷毒饵 加工 2000-05-01 2003-05-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1999-10-01 2002-10-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天津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0.0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2-01 2003-02-01   
天津市天庆化工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5%溴鼠灵母液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1-06-01 2006-06-01  
溴鼠灵原药 原药 2001-06-01 2006-06-01  
河北 安国市益民鼠药有限公司 0.0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0-10-01 2003-10-01  
张家口金赛制药有限公司 0.02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0375%杀鼠迷毒饵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2.5%杀鼠灵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3.75%杀鼠迷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3.75%杀鼠迷母液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7.5%杀鼠迷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7.5%杀鼠迷母液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8%杀鼠灵钠盐水剂 加工 2001-03-01 2004-03-01  
杀鼠灵原药 原药 2000-01-01 2005-01-01  
杀鼠迷原药 原药 2000-01-01 2005-01-01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0-03-01 2005-03-01  
张家口市郊区化工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河北 张家口市郊区化工厂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75%杀鼠迷母粉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7.5%杀鼠迷母液 加工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7.5%杀鼠迷水剂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8.0%杀鼠灵母液 加工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8.0%杀鼠灵钠盐水剂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辽宁 大连化工实验厂 80%敌鼠钠盐 原药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大连市鼠药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0.05%敌鼠钠盐毒饵 加工 2001-04-01 2004-04-01  
辽宁省化工研究院 毒鼠磷原药 原药 2000-05-01 2005-05-01  
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1-04-01 2004-04-01  
沈阳好猫药业公司 0.005%大隆毒饵 加工 2002-09-01 2005-09-01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2-05-01 2005-05-01  
0.2%敌鼠钠盐毒饵颗粒剂 加工 2000-05-01 2003-05-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2-05-01 2005-05-01  
黑龙江 龙江县龙北化工厂 0.025%敌鼠钠盐毒饵 加工 2001-03-01 2004-03-01  
上海 上海高伦现代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4-01 2003-04-01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4-01 2003-04-01  
0.5%溴敌隆粉剂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5%溴敌隆液剂 加工 2000-02-01 2003-02-01  
0.5%溴鼠灵液剂 加工 2002-08-01 2005-08-01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0-01-01 2005-01-01  
溴鼠灵原药 原药 1998-12-01 2003-12-01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雷达鼠必死灭鼠药饵剂(溴鼠灵) 分装 2000-05-01 2001-05-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江苏 泗阳县鼠药厂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0.5%溴鼠灵母液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敌鼠隆原药 原药 2000-12-01 2005-12-01  
氯鼠酮原药 原药     2000年换发证书未同意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0-12-01 2005-12-01  
锡山市华美化工厂 氯敌鼠钠盐粉剂 加工 2000-03-01 2003-03-01  
浙江 慈溪市逍林化工有限公司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5%溴鼠灵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溴鼠灵原药 原药 2000-07-01 2005-07-01  
绍兴县三科化工厂 0.01%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2-11-01 2005-11-01  
浙江联化集团公司 溴代毒鼠磷原粉 原药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福建 福建省福鼎市农药厂 0.025%杀鼠灵毒饵 加工 1997-12-15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山东 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1999-10-01 2002-10-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河南 商丘大卫化工厂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2-04-01 2005-04-01  
圣丰化学(河南)有限公司 0.5%敌鼠隆液剂(可灭鼠)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0.5%溴敌隆粉剂(扑灭鼠)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0.5%溴敌隆液剂(扑灭鼠)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湖南 湖南省天泽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10%增效敌鼠钠母液(特杀鼠2号)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2%增效敌鼠钠母液(特杀鼠3号)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50%增效敌鼠钠粉剂 加工 1999-11-01 2002-11-01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农药厂 敌鼠钠盐 原药 2000-02-01 2005-02-01  
广东 广州新天地化学实业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05%敌鼠钠盐谷饵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花都市花山日用化工厂 0.1%敌鼠钠盐毒饵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利高曼(广州)有限公司 0.005%杀它仗毒饵 分装 2002-11-01 2003-11-01  
广西 广西田园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0.0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贵州 贵阳农药厂 磷化锌 生产     2000年换发证书未同意
吉林 吉林省龙井市林药厂 0.0375%杀鼠迷毒饵 加工 2000-06-01 2003-06-01  
青海 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所实验工厂 0.1%溴敌隆母粉 加工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溴敌隆原药 原药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青海省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 100万毒价/毫升C型肉毒杀鼠素冻干剂 加工 1999-12-01 2002-12-01  
100万毒价/毫升C型肉毒杀鼠素水剂 加工 1999-12-01 2002-12-01  
C型肉毒杀鼠素原药 原药 1999-12-01 2004-12-01  
重庆 重庆泰帮化工有限公司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1999-02-01 2002-02-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1999-02-01 2002-02-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3.75%杀鼠醚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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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几个有关婚姻的具体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几个有关婚姻的具体问题的解答

1953年2月11日,最高法院、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西北司法部:
关于你区婚姻法检查组工作总结报告内所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兹答复如下:
一、在处理过去早婚案件时,应视具体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距离婚龄已不甚远,而身体发育已经成熟,双方同居又是出于两相情爱者,可进行教育,劝令分居,不采强制办法。如距婚龄太远,可向双方父母及子女本人说服教育,使之脱离,否则即予强制分居,俟达到结婚年龄时,如该男女双方仍愿结婚,再行声请为结婚登记。在处理今后早婚案件时,则应采坚决禁止的方针,既不能对一方距离婚龄不远者采取原谅态度,也不能因未发生虐待行为而适用“不告不理”办法。在处理时一般应着重说服教育,劝双方等到均达婚龄再按自愿原则决定婚姻关系。早婚一般都是男女双方家长做的主,在处理时,应按具体情况给造成早婚现象的有关人以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早婚的严重危害性,以扩大法纪宣传,保证今后不再有这种情况发生。
二、童养媳在没有结婚以前,除有关革命军人的另有规定外,其童养媳关系应无条件取消。至于女方愿回家与否,能由自己决定(如愿回家,女方财产应予以适当照顾)。如女方无家可归者,男方家庭仍应妥为抚养照顾,政府亦应适当照顾。已达结婚年龄的童养媳,如她本人自愿与男方结婚,依其本人意见办理。已经结婚而尚未达婚龄的,按照处理过去早婚案件原则办理。
三、招夫养夫,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此种现象应予禁止,在婚姻法已进行宣传的地区,尤须严厉禁止。处理具体案件时,在婚姻法颁布以前招夫的,依照你们的意见处理;在婚姻法颁布以后招夫的,如确因丈夫衰老残废使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形,在男女双方愿意的基础上,可以替他们指出解决困难的办法。如女方愿与“前夫”离婚,与“后夫”结婚,并由女方及“后夫”帮助维持“前夫”的生活,是可以准许的(参照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倘女方不愿与丈夫离婚,则应终止招夫的关系。至于生活上的问题,可斟酌具体情况设法帮助其解决。
四、关于站年汉问题的处理,同意你们的意见。
五、反革命罪犯离婚问题:凡确已证明男方因反革命罪行已被判徒刑者,即可判决离婚,不必经传讯手续,判决后,法院将判决送给执行机关转知。
查你们所送的这个总结报告,我们系于去年“三反”中收到,当时因为正在忙于搞“三反”运动,“三反”之后,又因工作上的疏忽,只在政法公报第四十二期予以转载,迟延未复,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努力克服这个缺点。


关于落实国药监械[2001]257号文件规定对OK镜说明书修改后允许销售使用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


关于落实国药监械[2001]257号文件规定对OK镜说明书修改后允许销售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1年5月21日,我局针对OK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发出了《关于加强
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国药管械[2001]257号),要求所有已注册OK镜产品的
制造厂家应重新对产品说明书进行核对补充。目前,多数OK镜产品说明书修改后已陆续报
到我局。

我局对报送来OK镜产品的说明书进行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已通知申报单位重新
修改。截至目前,经我局确认的OK镜产品说明书有5份,根据国药管械[2001]257号文
中的规定,自6月30日起,所有销售使用的OK镜都应配有经重新审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为此,我局批准下列5家公司生产的OK镜产品允许销售使用。

1、E&E Optics Inc.
产品注册号:国药管械(进)字99第0021号;

2、美国Visionary Contact Lens
产品注册号:国药管械(进)字99第0288号;

3、美国Con-Cise contact Lens Corporation
产品注册号:国药管械(进)字99第0808号;

4、美国Metro Optics Inc.
产品注册号:国药管械(进)字99号第0889号;

5、美国CONTEX,Inc.
产品注册号:国药管械(进)字99第0071号。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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